油总造字〔2015〕4号
关于2015年三级造价员资格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油总造字〔2014〕3号)要求,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进行三级造价员资格登记,核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凡在石油工程造价专业岗位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登记三级造价员资格。
1、参加2014年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组织的“石油工程(安装、建筑)造价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2、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在岗人员(注:根据现从事的岗位从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勘探钻井工程三个专业选报一个专业,已申报者不得重复上报)。
二、登记申报材料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一份)。
2、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3、增报专业者,须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一并报造价中心。
三、登记程序
1、本次登记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并实行三级审核。各单位造价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登记人员的初审工作,造价中心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和审定。
凡符合登记条件的石油造价专业人员,可登陆“石油工程造价网”(www.petrocost.com),点击“岗位培训三级证管理”,进入“石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岗位培训三级证管理系统”。
2、在网上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石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或“工程造价专业”学历证书按规定要求扫描上传,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
3、申请人将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和《石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或“工程造价专业”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参加培训的人员不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报本单位造价主管部门初审。
4、各单位造价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登记人员申报材料的网上及书面材料的初审,并汇总上报。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进入“石油工程造价网”的“岗位培训三级证管理”栏。点击 “单位管理”,输入本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单位登录”,再点击“三级证初审”分别对上报人员的工作单位、培训合格证、专业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填写工作单位必须与公章一致)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点击“初审确认”。
(2)将本单位登记人员初审完毕后,打印“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并加盖造价主管部门公章。
(3)在初审合格人员申请表“单位造价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4)将初审合格人员的申请表按汇总表的顺序装订成册。
(5)将初审合格人员的照片按汇总表的顺序粘贴在A4复印纸上,并在每张照片下标注姓名。
(6)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核认定申请汇总表、装订成册的申请表和照片报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培训合格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不需再上报)。
5、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将对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审定,对审定合格人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并汇总上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由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统一打印、刻制。
2、申请人填表要求:(1)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先选择所属公司(特别说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各部和专业公司,选择“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各销售分公司选择“销售企业”、未列出所属单位的人员,选择“其他”)。(2)发证机关,填写“中国石油”。(3)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或直辖市。
3、请各单位造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好本次三级造价员资格登记工作,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上报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 人:仝秀华、刘文红
联系电话:010—82383094、8238315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3号
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100083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